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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December 16, 2005

凱渥總經理洪偉明

剛剛看到網友介紹一篇上海的《申江服務導報》, 當中有凱渥總經理洪偉明的採訪...很多部分有提到言承旭, 鄭元暢, 林志玲...因為見過洪老師真人, 和很多我喜歡的臺灣藝人都是他"帶大"的關係...真的很崇拜他.

Quote:

"林志玲幕后推手、时尚教父洪伟明
解构林志玲脑袋比胸更重要
文 /记者 陆垚 摄影 /周雷 

林志玲·推手  
名片上,他是“凯渥实业有限公司”总经理;  模特圈,他被称作“台湾时尚教父”,在时尚圈出没了30年;  演艺圈,他为95%的台湾艺人设计过造型,言承旭、何润东、范玮琪、郑元畅……皆由他一手带大,第一部“作品”是黄莺莺,最得意的“作品”当然是林志玲;  林志玲身披婚纱,在台上演绎公主童话,洪伟明气定神闲,在后台忙着为小模特抓头发———林志玲,从未令他担心过。
坚守亲善路线  
个子不高,微笑甜美,大眼睛里对世界充满了“新鲜感”……10多年前,刚从加拿大读书归来的林志玲,第一次站在洪先生面前。  他一度想把甜美林志玲改造成一尊冷艳“维纳斯”:蓬蓬的头发,金属质感的highfashion妆面……林志玲悄悄对他说:“可不可以让我自然点?太夸张的造型让我和台下有一种距离感。”  洪先生尊重她的决定,她说:“Thankyou  forbeingmyself(谢谢你让我做自己)。”  
高EQ好家教  
洪先生常常把一个细节挂在嘴边:8年前,林志玲还只是一个兼职模特,林爸爸为女儿写的假条上,正楷毛笔字一笔一划、工工整整,言必称“您”。  “在这种家教下成长的孩子,必有前途。”在模特圈,林志玲的身高并不出众,但她EQ过人。有一次在后台,洪先生眼见她被签不完的名,合不完的影,折腾得无法抽身,连一旁王菲的经纪人邱黎宽都看不下去了:“别签了!吃饭了!”林志玲反过来安慰:“没事的。”  这么多年,林志玲从来没有说过一个“不”字。  
打铁必须趁热  
一次,在巴黎的一家咖啡馆,他们偶遇一位画家。林志玲用英语,滔滔不绝地和对方聊了一个下午。  洪先生在一旁默默观察,她深厚的文化底蕴、机敏的反应让他吃惊,更带来惊喜。回去的车上,他说:“我觉得你可以做主持。”林志玲意外:“怎么会?”  “试试看。”洪先生替她向金曲奖组委会毛遂自荐。当她一身艳红的Gucci礼服踏上红地毯,所有镜头只瞄准了一个目标时,洪先生意识到:她要红了!  赶紧加快了推动的节奏,他调动一切力量,旋风般地为林志玲揽下台湾“三金”———金曲奖、金钟奖、金马奖的主持话筒。在人们对模特“胸大无脑”的固有印象里,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。  
颠覆成名定理  
张爱玲说:“成名要趁早。”  洪先生不以为然:“模特吃的是青春饭,但chancenevertoolate(机会永远不会晚)。光有身材,没有脑袋,机会来了也未必能抓住。”  他心里有一本账,第一步,让林志玲在T台上成为不可取代的偶像;第二步,进军主持界,站稳脚跟;第三步,出唱片;第四步,演电影……只有准备好了,才去尝试。  “各人头顶一片天。林志玲是不可复制的。”31岁,还有的是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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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承旭 “木头人”学会放电  
当年我把他从一堆又高又大的男生里挑出来,他还不叫言承旭,叫廖洋震。眉毛是眉毛,要身材有身材,长得又好看,偏偏是个“木头人”,就是红不起来。男人走台的时间也很有限,我把他送去日本培训,回来还是不温不火的样子。当时他跟我即将约满,找我聊了1个多小时,我就骂了他1个多小时。我指指脑门,说:“你啊,什么都不缺,就是缺个脑袋瓜!”他笑了:“咦?你怎么跟日本老师骂得一样?”我劝他多读书多思考,模特不常常吸收新知识不行。最后我说:“你知道为什么刘文正能那么红?因为他的眼睛会放电!”你瞧瞧他,现在眼睛迷死人!

何润东 乖得好像空气  
何润东出道时只跟我签了1年。他永远乖乖的,不说话。我跟别人谈事,或者处理工作,他坐在旁边,2个小时后,我猛然意识到:“Peter,原来你在这里啊?”常常会发生这样的状况,他太乖了。

范玮琪 违约秀台转闯歌坛  
范范是主动找上门来的。当时她从美国回来,总想做点与众不同的事。别看她高高瘦瘦,特别骨感,可是一站到台上,要多别扭有多别扭,左右不着调。没想到她唱歌却唱得那么好。她跟我签了2年半的合约,可是2年不到,她就离开T台去当了歌星。严格来说,这算是违约,但我也没有追究,既然她是属于歌唱舞台的,何不成人之美呢?

鄭元暢 嚴禁再扮鬼臉
2001年劉若英開演唱會,總監郭子問我:“有沒有聰明的小男孩?在小型舞臺劇裏扮演一個學生。”我推薦了鄭元暢,當時才19歲。他家在臺北郊區,進市區要花1個半小時,他早上9點必到,晚上10點才收工回家。其實他真正的出場不過1分鐘,其餘時間就躲在牆腳看書。他超級聰明,什麼事情都喜歡說“我想做做看。”連“影迷後援會”也親歷親為。他看到林志玲走PRADA的秀,羡慕得不得了:“老師,可不可以讓我走?”一度,我把他的影視合約交給另外一家公司打理,結果對方弄得不成樣子,有通告也無人通知他,結果遲到了被媒體罵“耍大牌”。後來他哭著回來,我也不捨得再交給別人了。他最愛耍寶,扮鬼臉,搞惡作劇,終於有一天我忍不住跟他講:“人總得長大,你也要斯文點慢慢轉型拉。"

1 Comments:

Blogger Salad said...

你已經有老花la!?! Wahahaha

12/17/2005 4:27 a.m.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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